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
日期:2021-09-2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35
各班级: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2020-2021学年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构成: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文体素质测评以及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四部分构成。
三、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要求: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对2020-2021学年上、下学期分别进行计算。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3(命名方式:2020-2021学年上学期XX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经辅导员审核后报所在团总支审核、汇总。10月28日前完成测评,按照要求汇总并发送电子版到团委邮箱:gqtzzgsxywyh@126.com。
联系人:卢茜
联系电话:85303108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评表.xlsx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xlsx共青团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