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见附件1)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实有51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实有5人)。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实有6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一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1.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2.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3.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4.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见附件2)
为保证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工作顺利正常的发展,进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提高校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制订本制度。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构架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1.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经由学院党委组织同意产生。
2.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考察后,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3日上午,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宇华讲堂隆重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大会选举产生郑州工商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郑州工商学院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如下:
1.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须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威信,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能代表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2.郑州工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如下:
1.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须每学期末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各学院学生会成员及学生代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共同参与评议。
2.述职评议内容包含评议对象任职期间在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述职汇报内容须充实准确,重点突出,密切结合个人实际,不宽泛、不飘浮。
3.述职评议结果将与学生干部评奖评优、综测加分等事项挂钩。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郑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由校团委副书记张理达分管学生会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学校党委定期与学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校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骨干纳新、考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监督学生会骨干招录工作,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明确干部选用条件,确保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共青团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