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郑州工商学院团员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2023届毕业生团员档案清查、团员档案材料补办、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团费
1.学生团员按每人每月0.2元计算,收缴2023年1月—2023年6月(共6个月)的团费。各团总支应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团员花名册》以及《郑州工商学院团费收缴登记表》(附件2),于4月17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至团委邮箱gqtzzgsxywyh@126.com,并将纸质版交至团委冯蕊老师处。各团总支按标准测算的金额数量统一汇款入团委冯蕊老师银行卡,汇款时需备注标明“××团总支2023上半年度团费”字样,应补交以往团费的团总支,此次一并补齐,在汇款时备注“含20××—20××年团费”,同时将银行的团费汇款凭证(拍照或截屏)发给团委冯蕊老师。
2.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组织部豫团组通字【2018】7 号文件《关于团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核算,各团总支按照团员实缴团费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上缴团委。
3.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团总支内设的财务人员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应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总支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共青团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
4.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团员、团干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购买团务用品;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帮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二、毕业生团员档案清查
1.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团员档案对团员青年的重要性,组织专人集中对毕业生团员档案进行逐一清查,并于4月2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填写《2023届毕业生团员档案清查登记表》(附件3)上报校团委,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qtzzgsxywyh@126.com。
2.清查范围包括团员入学时的高中团档及大学期间的团员发展材料、团员管理记录、团员受到的团内通报表扬和处分文件等,重点清查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等关键材料。
三、补办团员证
1.各团总支根据清查情况,根据团员实际进行缺失材料的补办,填写《补办团员证登记表》(附件1)、并于4月21日前上报团委,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qtzzgsxywyh@126.com。
2.团员证丢失可在学校补办,入团志愿书丢失需在入团地补办或由入团地开具遗失证明。
3.本学期团委将集中补办团员证,领取团员证时间另行通知。
4.各分院将填写好的团员信息保存好,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补办团员证.doc
附件2:团费收缴登记表.xls
附件3:毕业生团员档案清查登记表.doc
共青团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